陆丰:烟头引发火情 嫌疑人现场被抓

Author: N/A | Created: 2020-03-31

2020年3月29日上午,陆丰市公安局上英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上英镇桂竹围村一草地发现火情。接警后,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前往现场,联合上英政府将火情及时控制,并现场抓获违法嫌疑人施某兴(男,71岁,陆丰上英人)。

经查,违法嫌疑人施某兴因将未熄灭的烟头随手丢在草地上,引燃了周边的杂草,引发火情。火情发生后,嫌疑人积极参与救火,最终未造成大面积的损失。嫌疑人施某兴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人员施某兴因涉嫌过失放火已被我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指认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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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过失引起火灾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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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平安陆丰

编辑 | 风起长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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