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thor: N/A | Created: 2020-03-29
日前
山东省桓台县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
在审查赵某某等人
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时,
发现赵某某等人违规添加“西布曲明”
制售减肥咖啡的行为
侵害了众多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
遂将该线索移交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审查处理。
网络配图,图文无关
经审查查明,自2018年夏天至2019年3月份,张某某多次将约28公斤“西布曲明”销售给赵某某、宋某某用于生产减肥咖啡,赵某某、宋某某先后在桓台、菏泽等地雇佣人员生产添加“西布曲明”的减肥咖啡,赵某某、宋某某、李某某等人通过网络对外销售该减肥咖啡。赵某某销售金额达600余万元,宋某某销售金额达300余万元。
经检测,赵某某等生产、销售的减肥咖啡成品及半成品均含有国家明令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的西布曲明成分,属于有毒、有害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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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桓台检察、杭州交通918、广州日报
编辑 | 风起长林
陆丰陆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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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曰无衣?与子同袍。与子同泽。与子同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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