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人 关于失业保险金稳定岗位补贴有关办理事项的通知

Author: 免费订阅👉 | Created: 2020-03-06

通  知


汕尾市各参保企业: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2019年度全市失业保险金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补贴工作,减轻企业经济负担,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全面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现将有关办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20年1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二、办理条件

1

对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参保企业,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2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2019年全年失业保险费;

3

企业裁员率标准控制在5.5%;30人(含)以下企业裁员率不超过20%;

4

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汕尾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


三、申请程序及材料

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带齐相关材料向参保地人社部门进行申报。申报材料如下:

1

广东省企业稳岗返还申报审核表(一式4份);

2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3

缴纳失业保险凭证(2019年1-12月份);

4

工资发放名册复印件;

5

企业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1份)。


四、网上申办渠道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http://219.129.166.106:8007/ssoserver/login)


五、咨询服务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660-3377930

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660-3387858

海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660-6891890

陆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660-8835689

陆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660-5663563

红海湾开发区组织人社局

0660-3438022

华侨管理区组织人社局

0660-8255398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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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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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汕尾人社

编辑 | 风起长林

陆丰陆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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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曰无衣?与子同袍。与子同泽。与子同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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