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thor: N/A | Created: 2020-03-18
(汕防疫指办通〔2020〕8号)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清明期间祭扫活动易加大输入型和聚集性疫情发生风险。为巩固我市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殡仪馆、公墓、骨灰楼(堂)等殡葬服务机构疫情期间暂停市民群众现场祭扫活动,并全面实施封闭式管理;所有殡葬服务机构暂停举办集体公祭、骨灰海葬、骨灰树葬等人群聚集活动;不得在祠堂举行宗族性、聚集性祭拜活动。
二、倡导居家追思、网络祭扫、书写寄语等文明简约的祭扫方式遥寄先人、慎终追远。广大党员、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推广文明现代、简约环保的殡葬礼仪,倡导绿色文明的祭扫新风。
三、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理解、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对拒不服从防控工作,扰乱殡葬服务机构、祭扫场所正常秩序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汕尾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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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汕尾市人民政府网站
编辑 | 风起长林
陆丰陆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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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曰无衣?与子同袍。与子同泽。与子同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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