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thor: N/A | Created: 2020-02-03
通 告
汕防疫指办通〔2020〕6号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身体健康,按照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现就全市政务服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非紧急类事项请广大市民朋友延后办理,或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粤商通APP等“不见面”办理渠道进行网上办事、移动办事,避免人员聚集造成交叉感染。
二、各企事业单位、市民朋友如确需紧急办理的事项,可以提前与当地政务服务中心电话预约或网上预约,分批分次前往办理,对预约办理事项各行政审批单位必须提前充分告知,简化办事环节,尽可能减少市民等待时间。
三、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必须加强办事大厅公共场所通风和消毒工作。到现场办理的市民朋友,必须自觉、正确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并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体温检测,服从现场指挥,不随意走动和聚集,尽量避免触摸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勤洗手,办理完毕后尽快离开,减少在服务大厅的滞留时间。不正确佩戴口罩或发现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将暂不允许进入大厅办理业务。
四、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优化政务服务审批流程,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第一时间登陆后台办理,切实缩短业务办理时间,探索“一对一”预约上门等服务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市民不便。同时,要按照防疫工作指引,落实公共场所卫生防疫制度,定期组织消杀,确保环境卫生安全。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我市疫情阻击战需要大家的支持和理解。我们坚信,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全市人民坚定信心、群策群力、群防群控,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
特此通告。
汕尾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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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平安汕尾
编辑 | 风起长林
陆丰陆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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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陆丰陆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