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thor: N/A | Created: 2020-02-06
严打涉疫情犯罪 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连日来,陆丰公安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保持高压态势,重拳出击严打借疫情之机实施的各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市场有序,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继前日破获涉疫情口罩诈骗案10起之后,今天捷报再传,陆丰公安再破获9起口罩诈骗案。
● 案情始末
2月3日凌晨0时许,南门派出所接一郭姓男子称:其创建的一个微信群里,有一个微信名为AAA-MI啊亮(微信号为wxid-rgjn61bb890a12)的男子通过扫描二维码加入该群后,以卖口罩为由实施诈骗,群里多人上当受骗、钱财受损。
该案发生后,陆丰市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对涉疫情犯罪要严厉打击、迅速破案,维护广大群众财产安全。
当晚,由刑侦大队、合成作战中心网警大队警力组成的专案组,连夜赶赴碣石镇,会同南门派出所、北门派出所警力开展侦查破案工作。在汕尾刑侦、网警部门的支持下,专案组锁定“啊亮”的真实身份为谢某亮(男,22岁,陆丰碣石人),并组织对其抓捕,同时对其家属开展劝投思想工作。
2月4日上午,犯罪嫌疑人谢某亮不堪公安机关追捕压力,遂在其亲属的陪同下到刑侦大队投案,并对其利用疫情之机以卖口罩为由在微信群内实施诈骗9起、金额从100元至1300元不等、获得赃款人民币4119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谢某亮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疫情当前,警方提醒广大市民群众:在网上购买口罩等防疫用品时,一定要提高警惕,务必通过正规交易平台购买,切勿直接向私人微信、支付宝、银行账户转账,以免受骗。一旦被骗,要及时拨打110或者到就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
警方同时正告不法分子:别存侥幸心理,别借疫情之机犯罪!公安机关将“零容忍”、发现一起严查一起,严惩不贷,决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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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平安陆丰
编辑 | 风起长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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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陆丰陆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