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和不戴,就是生和死的区别!

Author: N/A | Created: 2020-03-28

最近,全国多地交警都对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进行了集中整治,其中一个重点就是“不戴安全头盔”。从各地曝光的此类违法行为来看,无论是现场查处,还是监控抓拍,不戴安全头盔的驾驶人、乘车人都不在少数。

△ 以上分别为福建三明、莆田、广东普宁、广西百色,抓拍的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人员。


还有的人,明明带了头盔,却不老老实实戴在头上:

△ 深圳交警现场查处的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人员


此外,深圳交警还公布了3月18日辖区内各社区电动车驾驶人安全头盔佩戴率的数据。从中可见,在排位最靠后的社区,佩戴率还不到20%。


有人或许会问:戴不戴安全头盔,有那么重要吗?

答案就在广西梧州交警的这条对比视频里。▼


而关于戴和不戴的对比,活生生的案例真的太多了。


戴头盔的:


李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正常行驶,没注意观察前方停放在路边的一辆叉架起货机,一头撞到叉架上。幸运的是李某戴了安全头盔,因此人只受了点皮外伤,无生命危险。▼


陈某驾驶电动自行车逆向“闯红灯”,被绿灯起步的车辆撞倒,头部磕在地面上。幸亏车辆刚起步,速度不快,陈某又佩戴了安全头盔,才未酿成大祸。陈某因未按照交通信号灯通行,负事故全部责任。▼


3月8日,江苏苏州张家港市,一辆货车想趁黄灯时通过路口,因此未减速慢行,结果与一辆左转的电动车相撞。电动车驾驶人徐某向左倒下,头部遭货车车轮撞击。幸运的是,在车轮撞到头部的瞬间,徐某佩戴的安全头盔碎裂,却将他整个人弹出了车底,免遭碾压。徐某虽然在摔倒时导致全身多处骨折,但脑部未受致命伤害。▼


2019年4月19日,浙江温州,廖某驾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与轻型普通货车相撞,廖某被甩离车体五六米,在发生翻滚后头部着地。幸运的是他佩戴了头盔,头盔在撞击中裂了拳头大的口子,但廖某只有身体与地面的摩擦伤,头部未受伤。▼


还是温州,2019年5月15日,外卖小哥韦某驾驶电动自行车与一辆轿车相撞,撞击之下,韦某头部撞上轿车前挡风玻璃,致挡风玻璃称蛛网状碎裂,但安全头盔保护了韦某,使他免遭致命伤害。▼


没有戴头盔的,结局则大不相同:

2020年3月16日,湖南益阳,一辆小车与一辆轻便摩托车发生刮擦,摩托车驾驶人黄某摔倒在地。由于未戴安全头盔,黄某颅内出现创伤性蛛网膜下出血,伤情不容乐观。▼


2019年8月4日,湖南张家界。李某驾驶二轮摩托车经过一处下坡弯路时,由于超速行驶(事发路段限速30km/h,李某时速53km/h),摩托失控冲出路面并撞上路灯杆。李某未戴安全头盔,在摔倒时头部撞上路灯杆,当场死亡。▼


在深圳,2020年3月23日,韦某驾驶轻型厢式货车,准备起步左转调头时,车身左前侧与后方驶来的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未戴安全头盔的摩托车驾驶人林某连人带车撞向路边,头部撞倒路缘石,当场死亡。▼

△ 视频来源:深圳交警

在福建三明,2020年2月18日晚21时40分许,余某驾驶摩托车行驶途中驶出路外,余某连人带车摔进路边沟中,当场死亡。经事后调查,发生事故的原因是余某酒后驾驶,而导致他死亡的原因:未戴安全头盔,头部撞击路面导致开放性颅脑损伤,额顶部头皮、颅骨及脑组织缺如。而余某曾在2019年3月27日因驾驶摩托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被交警处罚过。▼


戴了安全头盔,但是佩戴方法不对,后果同样很严重:

2020年3月4日,浙江金华,一辆摩托车与一辆电动车相撞,电动车驾驶人虽然戴了安全头盔,但未系下巴扣,在碰撞瞬间头盔被甩出,随后其摔倒后头部着地导致重伤,目前仍在医院救治。▼


湖南岳阳,2020年3月12日,谭某驾驶三轮电动摩托车路口转弯时,与一辆轿车相撞。谭某虽然戴了安全头盔,但未系牢,结果头盔在撞击中被甩落,谭某头部着地造成颅内出血。▼


以上只是用已经发生的事实,警示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安全头盔很重要。还有科学研究来告诉大家:安全头盔为什么能够保命。→ 知识帖:正确使用安全头盔有多重要?


那么,安全头盔应该如何正确佩戴呢?右边这条文章内有详细说明:惨遭货车碾压头部,是它,保住了他性命!


此外,在第二条“交通安全云课堂”推荐的《头等大事》中,也有简单易学的安全头盔佩戴方法,大家记得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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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编辑 | 风起长林

陆丰陆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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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曰无衣?与子同袍。与子同泽。与子同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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