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陆丰陆丰 | 日期: 2020-07-10
2020年6月13日,安徽省宣城市泾县。刘某驾驶自卸货车,未观察相邻车道情况便强行向右变道,与一辆正常行驶的轿车发生碰撞,随后将轿车挂在车头向前推移了30多米才停下。幸运的是,轿车未发生翻覆等情况,驾驶人无大碍。
经调查,刘某变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机动车正常行驶,负事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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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编辑 | 风起长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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