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通告:做好厄瓜多尔进口冻南美白虾排查处置

作者: 陆丰陆丰 | 日期: 2020-07-12

汕尾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配合做好厄瓜多尔进口冻南美白虾排查处置的通告
(汕防疫指办通〔2020〕12号)

7月10日下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三家厄瓜多尔企业进口冷链食品外包装中检测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海关总署决定,即日起暂停三家企业在华注册资格,暂停三家企业产品进口,对暂扣的货物采取退货销毁等处理措施,要求各地立即停售、封存三家企业3月12日以后生产的冻虾,对拒不配合的依法依规处置。为了消除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如下:

一、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立即部署市场监管等部门立即开展相关产品的排查处置,所有厄瓜多尔生产的冻南美白虾一律下架、就地封存,听候处理,做好产品流向追溯和信息通报。同时要加强对相关进口产品交易、储存、销售、运输、餐饮等各个环节的监管。

二、凡有购买、储有厄瓜多尔生产的冻南美白虾的单位、企业、个人,要立即停用、封存,并主动报告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进行采样核酸检测。


汕尾市市场监管局联系电话:0660-3314088
城区联系电话:0660-3364533
海丰县联系电话:0660-6860234
陆丰市联系电话:0660-8901401
陆河县联系电话:0660-5663023
红海湾开发区联系电话:0660-3454009
华侨管理区联系电话:0660-8251678

汕尾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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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汕尾市卫生健康局

编辑 | 风起长林

陆丰陆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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