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凌晨2时许,陆丰市公安局南堤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陆丰东海镇东河(红光村路段)有一男子跳河轻生,情况十分危急。
接到警报后,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几分钟后,民警赶到现场,发现该男子全身浸泡在水中,只露出头部,意识不清,头部不时沉入水中,随时会有危险。
危急关头,两名民警来不及多想,纵身跳入水中,用尽全身力气,以最快的速度游向轻生男子,一把拽住男子的头部,并把救生圈套其头上,使劲往河岸边拉。可是这处路面和河岸不仅隔着栏杆,还有差不多两米的垂直距离,无法直接将轻生男子带回岸上。
这时候,轻生男子情绪十分激动,于是民警一边安慰他,一边安排人员去附近找来了梯子和绳索。几经辛苦,终于把轻生男子从水中救了上岸。
随后,120急救部门救援人员也赶到了现场。急救人员给跳河男子做了初步处理后,将其紧急送医治疗。
这时,派出所民警这才放心离开。
经了解,该男子颜某某(男,34岁,海丰人)当晚来到陆丰东海一亲戚家喝酒,酒后因想起自己生意失败,一时想不开,便产生轻生念头。
当晚,从下水到救人上岸,短短十几分钟时间,两名民警的脚底和手指被河中乱石、碎玻璃擦伤多处,但是他们并无怨言。
而是在成功把人救上岸后,他们转身离开,回到所里做了简单包扎后,又回到了自己的岗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