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某村,村民耕地不准撂荒,违者将被政府强制收回…
作者: 陆丰陆丰 | 日期: 2020-05-28
沙溪村土地流转及工作流程的通知
各位村民:
根据省、汕尾市、陆丰市及南塘镇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部署,强调个别村民耕地不准撂荒,违者将被政府强制收回,进一步解决沙溪村耕地撂荒问题,经两委干部讨论研究决定如下:1、将沙溪村东至北湖村,北至陂头山,西至后塭坑山,南至小坞陂头范围内(除村民自己耕作的土地)所有撂荒的土地流转给广东企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2.政府补贴的资金仍然归各农户领取,公司每亩每年补贴300元。3、各农户与沙溪村经济合作社签订合同后生效,合同期为9年。
三、耕地流转登记时间从2020年6月1日开始至2020年6月6日结束(共6天)。四、耕地流转登记方式不论耕地要不要流转,凡有土地确权的村民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按顺序(见下附注)逐片逐户登记,请外出的各位村民听到消息或看到通知后在6月1日之前回家,确保耕地流转工作顺利进行,因时间紧任务重,望各位亲朋好友相互转告,如个别村民耕地要不要流转漏登记一律按耕地撂荒处理。
沙溪村经济合作社南塘镇沙溪村民委员会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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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陆丰陆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