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陆丰陆丰 | 日期: 2020-05-10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
当前,根据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我市正有序推进学校复学复课。随着疫情形势逐步向好,人群出行意愿逐步增强,交通等方面的安全风险加大。为保障广大学生复学返校交通安全,汕尾交警恳请家长们配合做好以下事项:
一、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和上下学的安全监管。与孩子共同学习交通安全法规,着重树立孩子的规则意识和“安全第一”意识。
1.提醒孩子:走路要走人行道,路口遵守信号灯,不横穿马路,钻跨护栏不可取,谨记马路如虎口,不看手机不打闹。
2.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严禁单独骑自行车(包括共享单车)上路,未满16周岁严禁骑电动车上路。已满12周岁儿童骑自行车时要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不得带人,不得追逐竞驶、双手离把。骑自行车通过交叉路口时,要下车推行,遵守交通信号灯,不得抢红灯。未满16周岁不可以驾驶电动自行车的。驾驶电动自行车请戴好安全头盔。
3.乘坐公共交通时不争不抢、按顺序有序上下车。全程务必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物品后再直接接触口鼻眼,与同车人员保持安全距离。下车后及时洗手或消毒。
二、在出行中以身作则,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
1.家长驾驶小汽车送孩子上学,请佩带安全带,不超员,不酒驾,不边开车边用手机,进入学校周边路段要控制车速(学校门前限速30公里/小时),请勿让孩子乘坐副驾驶座,要系好安全带,在车辆停稳后要先观察再从右侧下车。
2.在用摩托车搭载孩子时,要“戴头盔、有证照、不超员,靠右行”。
3.家长用电动自行车或自行车接送孩子时,要注意不闯红灯,不随意在机动车道穿行,过斑马线请下车推行。
4.接送学生的家长要服从民警指挥。送学生时家长不要下车,即停即离,不在学校门前聚集,减少与其他人员近距离接触。接学生时家长要在指定区域紧靠路边单排顺行停放车辆等候,不要车找人,要人找车。
让我们携手共同筑起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道防线,感谢您长期以来对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和配合,汕尾交警始终守护在您的身边。
此致
敬礼
汕尾交警
2020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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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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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汕尾交警
编辑 | 风起长林
陆丰陆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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