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陆丰陆丰 | 日期: 2020-04-06
一年一度的扫墓祭祀活动,随着清明节的到来又进入一个高峰期。为确保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零风险”、森林“零火灾”,实现“双胜利”,海丰县公安局按照市委书记张晓强关于“包山头、守路口、盯重点、签责任、打早小”的指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坚持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灭火两手抓两手硬,强化网格实体化排查、祭扫活动管理和森林火源管控,杜绝人群聚集活动,积极倡导移风易俗、绿色文明祭扫新风。
特殊时期实施的防疫防火举措,得到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但仍有部分市民陋习不改,有法不守、有令不遵,执意在祭扫时焚香烧纸。
2020年4月4日上午9时许,海丰县公安局平东派出所联合平东镇政府工作人员在巡查工作中发现,平东镇谷兜村委村民陈某添在该村委新东村附近祭扫时,竟明目张胆使用明火焚香烧纸,明火虽很快被工作人员扑灭,也未造成火灾事故,但陈某添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最终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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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平安海丰
编辑 | 风起长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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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曰无衣?与子同袍。与子同泽。与子同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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