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陆丰陆丰 | 日期: 2020-03-25
为有效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多发势头,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防范能力及防范意识,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的经济损失,近期,汕尾市公安机关持续保持对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主动作为、快速处置,破获多宗涉疫情电信网络诈骗案,进一步净化了社会治安环境。
典型案例一:
3月15日,汕尾警方破获一宗以售卖“体温枪”为名实施诈骗的案件,在汕尾市城区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斌(男,26岁,汕尾市城区人)。
该案发生于2月9日,内蒙古包头市达茂旗一居民在网上购买1270把体温枪,转账给作为“卖家”的李某斌170500元后,发现被骗,随即报警处理。3月14日,内蒙古包头市警方到汕尾请求当地公安机关协助配合开展抓捕。
典型案例二:
3月17日,汕尾警方破获一宗口罩诈骗案,在汕尾市陆河县抓获犯罪嫌疑人彭某廉(男,24岁,汕尾市陆河县人)。
该案发生于2月21日,一事主报警称其在陆丰市潭西镇前寮村通过微信向他人购买一批价值35000元的口罩,转账后对方一直不肯发货,发现被骗,随即报警处理。经过汕尾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精准研判,最终将涉案人员彭某廉抓获归案。
汕尾警方再次提醒广大市民,疫情关键时期,要提高自我防骗意识:
购买口罩、体温枪、酒精等防疫用品一定要在正规渠道购买,保证防疫用品质量的同时,也要提高警惕,防范被骗。
网上购买防疫用品的过程中,接到退改的电话或信息,一定要拨打官方电话核实情况,不要拨打短信中的电话号码;不要点击短信中的链接,更不要透露银行卡密码、验证码;陌生人要求转账,一律拒绝。
万一发现被骗,要保存好证据并及时拨打反诈热线电话96110或到就近公安机关报案。
与此同时,警方在此郑重警告不法分子: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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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平安汕尾
编辑 | 风起长林
陆丰陆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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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曰无衣?与子同袍。与子同泽。与子同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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