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陆丰陆丰 | 日期: 2020-02-12
最近两天
一则“湖北洪湖药房卖口罩单个赚4毛
被罚4万”的通报
引发了众多网友的热议
据这则通报称
洪湖一药房销售一次性口罩38000个
购进价0.6元/只
销售价格1元/只,涉嫌哄抬价格
被市场监督管理局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图文无关▲
通报一出
网友们也对这则罚单表示了质疑
今天(12日)
湖北省洪湖市市场监管局对处罚
作出声明表示
1月28日,因接到消费者投诉,洪湖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相关事实进行了调查,经了解,洪湖市华康大药房于1月23日从仙桃某公司购进一次性劳保口罩44000只,购进价格0.6元/只,销售价格1元/只,该批次口罩没有中文标识。
根据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新冠肺炎防控期间有关价格违法行为认定和处理的指导意见》,该药房违反两条规定:一是“公共卫生一级响应期间,与疫情相关的医用商品、防护消毒商品等一律不得涨价”;二是“所售商品无参照原价,购销差价额超过15%”的,构成哄抬价格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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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风起长林
陆丰陆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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