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陆丰陆丰 | 日期: 2020-01-18
2019年7月20日,山东无棣县一交叉路口,张某驾驶一辆二轮电动车逆行、闯红灯通行,与相交方向上一辆抢黄灯的无牌四轮电动车相撞。事故导致张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事故发生后,无棣交警将双方车辆送司法鉴定,结果显示两车均属于机动车。
经调查,张某存在逆行、闯红灯、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电动四轮车驾驶人存在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违反交通信号指示(抢黄灯)两项违法行为,但张某的行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更大,因此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四轮电动车承担次要责任。
1
END
1
来源 |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编辑 | 风起长林
陆丰陆丰
关注获取更多资讯
小编微信
报料或拉您加入群
长按二维码关注最新动态
你若喜欢,别忘了点个“在看”哦↓
来源: 陆丰陆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