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陆丰陆丰 | 日期: 2019-12-20
金山银山不如绿水青山。海丰莲花山因风景秀丽原生态资源保护极佳,深受广大市民的喜爱。
但由于当下正值深秋时节,天气晴朗风干物燥,一点不经意的火苗就可能引发一场灾难性的森林火灾。
2019年12月4日和12日,海城镇新望村委顾莲峙村倒把山和石龟村枕头山就分别发生两起森林火灾。火灾发生后,虽县委县政府及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纷纷赶赴火灾第一现场组织相关单位全力扑救,调查火情,发布《悬赏通告》拘捕违法犯罪嫌疑人,但火灾过后带来的损失,只能让大自然慢慢自我修复,让人痛心不已。
为切实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12月14日,我县启动森林火灾Ⅲ级应急响应,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严禁一切火种上山,同时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派出多支防火巡逻小组进驻莲花山各地,实时进行巡逻监控。
《禁火令》虽严,教训亦未远,但仍有人视法律为儿戏。
2019年12月16日上午,联安镇北笏村村民陈某助违反海丰县人民政府《禁火令》的规定,使用明火烧田草致使旁边小部分竹林着火被依法行政拘留。
2019年12月16日下午,莲花山养蜂户李某平违反海丰县人民政府《禁火令》的规定,使用明火在林区野炊被依法行政拘留。
2019年12月17日上午,平东镇上楼村村民刘某略违反海丰县人民政府《禁火令》的规定,使用明火在山边烧杂草被依法行政拘留。
海丰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森林防火,人人有责!违反禁令,必将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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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平安海丰
编辑 | 风起长林
陆丰陆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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