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共2个村上榜,入选2019年广东省首批“国家森林乡村”
作者: 陆丰陆丰 | 日期: 2019-12-19
《2019年广东省首批“国家森林乡村”评价认定名单公示》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国家森林乡村评价》(林生发〔2019〕77号)和《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国家森林乡村评价认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林函〔2019〕372号)等文件精神,由地级以上市林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踊跃推荐“国家森林乡村”候选对象。通过专家评审,并经广东省林业局研究决定,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推荐440个行政村为广东省首批“国家森林乡村”。现将拟认定的“国家森林乡村”名单予以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公示时间为2019年12月9日至2019年12月16日。公示期内,凡对认定结果有意见者,请以书面形式向省林业局生态修复处反映。逾期不予受理。通信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中山七路343号广东省林业局生态修复处.............................................广东省林业局
.............................................2019年12月9日
陆丰拟认定的森林乡村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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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陆丰陆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