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陆丰陆丰 | 日期: 2019-11-09
2019年11月7日,海丰网警在网上巡查时发现某QQ群有一网友于11月6日12时和7日13时分别发布多条辱警言论。为切实维护警察的正当权益,经侦查,海丰公安附城派出所于当晚21时许,在海丰县附城镇一出租屋内将涉嫌发布侮辱警察言论的吕某雄(男、32岁,附城镇人)抓获。
经审,事发当天,海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该县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市监局等部门开展对商贸中心、主干道周边摩托车、电动车交通秩序乱象,查扣收缴无牌证摩托车、电动车等整治行动,吕某雄因其无牌证摩托车停放在路边被联合执法人员拖走而心怀怨恨,便在某QQ群上发表侮辱警察和执法人员的不当言论。吕某雄的这些不当言论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的形象。
警方提示:网络空间,绝非法外之地,法律底线不可逾越,广大网民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时,一定要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严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勿挑战法律红线。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维护民警合法权益、捍卫法律的尊严!辱警黑警、传播涉警谣言,面临的不仅仅是行政处罚,情节恶劣的将可能涉嫌犯罪!
来源丨平安海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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