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汕尾交警 | 日期: 2019-11-13
即日起,汕尾交警对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摩托车、电动车的市民,一经查获必扣车辆并要求其学习交通安全知识,对查实无证驾驶车辆的市民进行行政拘留。
一直以来,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摩托车、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减少涉摩涉电交通事故中的人员伤亡,给广大市民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汕尾交警重拳整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现在,汕尾市区交警动真格了!
有的人在说:“交警又出来抓不戴头盔了!”
你还要再说:“为什么头盔宁可挂在车头车尾都不佩戴!”
汕尾交警告诉你:头盔对于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来说,
是你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
或许幸运的你,
从来没有遇到过交通事故。
在此,汕尾交警再次提醒广大市民: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应当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并选择正规厂家出产的合格产品,时刻遵守交通法规,确保驾驶安全。
不佩戴安全头盔的那些人,
这样不仅置自己的生命安全于不顾,
更是对他人的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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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陆丰陆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