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东海镇人民政府发布紧急通告!住二楼以上快看!

作者: 关注我们👉 | 日期: 2019-10-19

东海镇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消防安全整治开展

设置逃生窗口的紧急通告


广大城乡居民群众:

火灾是直接危害人们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严重灾害。近年来,我市已发生多起火灾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给人们留下深刻的惨痛教训。这些火灾的发生,大多因为电线短路,电动车充电引起,又因逃生无门和缺乏逃生常识而导致人员伤亡,血的教训,再次向人们敲响警钟!因此,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预防火灾危害,亟需引起广大城乡居民群众重视,并成为一种自觉行动。

为切实做好火灾预防,遏制亡人火灾发生,现按有关规定就做好城乡居住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的要求紧急告知如下:
一、预防整改对象

全镇范围内所有住宅楼(包括村居民自建房、小产权房、群租房、出租屋、小区、公寓、“三合一”、“二合一”商铺场所)。

二、预防整改标准

二楼及以上必须设置100X80cm规格的逃生窗口(重点是在屋内每层走廊尽头、阳台上的防盗网设置紧急逃生窗口、疏散楼梯间能直通屋顶平台,保持住宅楼“”生命通道畅通


三、消防器材配置及要求
1、配置逃生梯或逃生绳;
2、室内应配置烟感报警器、应急照明灯、防毒面具和灭火器;
3、破旧电线应马上更换,并安装使用漏电保护开关;
4、电动车一律不准入室入户停放和充电;
5、楼道要经常保持畅通,阳台不能堆放可燃物;
6、防止用火、用电、用气不当和使用大功率电器。


四、时间要求
1、自即日起至11月5日止完成逃生窗口设置;
2、11月15日前完成其他消防器材配置。


火灾无情,重在预防。做好预防火灾工作,是为了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件大事,广大群众必须积极行动起来,请在规定时间内按标准要求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共同创建平安祥和的消防安全环境。对于存在安全隐患,态度模糊拒不整改、屡整不改的住宅楼,将严肃依法处置。

相信有广大群众的全力支持、共同参与、合力创建,东海镇一定能够建设成为消防安全家园。

特此告知

东海镇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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