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项改革便民措施6月1日起全面实施

作者: 陆丰陆丰 | 日期: 2019-06-03

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统一部署,广东省将在6月1日全面实施10项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便民利民服务措施,进一步提升交管服务便利化、精细化。


10项措施包括

5类业务“异地通办”

5项服务“便捷快办”


目前,驾驶证全国通考、异地分科目考试、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等便民措施准备工作已经全部完成,全省已有1169家机动车销售企业代发临时行驶车号牌,各办事网点共配置154台自助办税终端,各项便民举措将在6月1日起陆续实行。


10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

1

小车驾驶证“全国通考”

申请人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在全国任一地直接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不再需要提交居住登记凭证,实现全国“一证通考”。



2

分科目考试异地可办

申请人报考小型汽车驾驶证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居住地变更到外地的,可以申请变更考试地,继续参加剩余科目考试,减轻往返考试负担。


3

大车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

对省(区)内异地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可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无需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


4

车辆转籍异地可办

将车辆转籍信息网上转递试点城市由15个扩大到120个,车辆在试点城市间转籍的,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申请,不再需要到迁出地车管所提取档案、查验车辆,减少群众两地间往返。


5

摩托车检验“全国通检”

在已推行汽车全国通检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开摩托车跨省(区、市)异地检验。同时,对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摩托车,免予到检验机构检验,切实减轻群众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车主检车负担,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


6

简化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

对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作为抵押权人的,不需要再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改为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抵押合同可以使用电子印章,并积极推进抵押信息联网核查。


推行银行等金融机构代办机动车抵押登记,提供贷款、抵押、办登记一站式服务,免去群众往返车管所和金融机构的奔波。


7

扩大使用原号牌号码范围

号牌号码可互换,同一车主名下的同号牌种类的非营运车辆,可以申请互换一次号牌号码,满足群众和单位需求。


保留原号延时限,原机动车注销、迁出或者转移后,保留原号的时限由一年调整为两年。



8

机动车销售企业代发临时行驶车号牌

全面推行汽车4S店代发临时行驶车号牌,方便群众现场购车、现领临牌,既方便群众购车登记后上路行驶,又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实现企业获益、群众满意。



9

车购税信息实行“联网核查”

全面推行与税务部门信息联网,实现车购税信息网上传递、网上核查,群众办理机动车登记无需提交纸质完税证明,减手续、提效率、降负担。


10

推广交管语音服务热线

逐步推广全国统一交管服务电话号码“12123”,为群众提供交管业务咨询、信息查询、业务受理等服务,搭建集网页、短信、手机APP、语音“四位一体”的交管信息化服务体系。


来源 | 粤交警、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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