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陆丰陆丰 | 日期: 2019-06-15
夏季气温高
连续驾车,驾驶人更容易进入疲劳状态
驾车犯困是非常危险的!
关于疲劳驾驶
我们先来看这样一个案例
案例一
5月2日,一浙J牌小车行驶至杭瑞高速岳阳段时,突然失控撞向安全护栏,冲出高速。民警现场发现,小车已冲出高速路面近30米,车辆损毁较为严重,所幸无人员伤亡。经查,驾驶人李某已连续驾驶17小时,事发时精神状态差才导致车辆失控。
由此可见
疲劳驾驶是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那么,我们自己也想一下
如果是你在高速公路驾车
突然感觉有些疲惫
你会怎么办?
再来看一下下面这两位驾驶人
做出的错误选择
案例二
6月2日凌晨,泉南高速永州段,一辆货车停在高速公路匝道与主干道交汇的加速车道处,而驾驶人竟在车内熟睡。驾驶人告诉民警,其因行车途中感觉犯困,就直接选择了停车休息。最终,驾驶人被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
蜀黍发现该车后
真是替驾驶人捏了一把汗
只要胆子大, 哪里都能睡?
这样做太危险!
案例三
6月8日,湖南涟源大队民警巡逻至长韶娄高速102公里时,发现一台湘A牌号的小车违停在应急车道上,不仅没有摆三角标识,也未开启双闪灯。正逢返程高峰,车流较大!驾驶人周某称在开车途中感到疲惫,就想靠边停车休息一下。最终,驾驶人周某被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
以上两位驾驶人
都是在开车中途突然感觉疲惫
直接将车停下睡觉
所幸都未酿成大祸
但不是每一次都会这么幸运
有时当你还来不及反应
意外就已经来临
动图警示
高速公路车速较快
一旦打盹儿车辆失控
后果不堪设想!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停车;
(二)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四)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五)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六)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七)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出发前请休息好再赶路!
交警提醒您
▼
◆ 开车前一天要保证充足睡眠,勿熬夜。
◆ 要科学安排行车时间,尽量避免夜间开车,尤其是凌晨时段,白天则要注意避免午后时段。
◆ 注意劳逸结合,白天连续驾驶时长不要超过4小时,之后要选择安全地带停车休息至少20分钟;若有夜间驾驶需求,连续驾驶时长不要超过2小时。
◆ 长途驾车出行,尽量找一名搭档,轮流驾驶。
◆ 避免长期保持一个姿势开车,以免肌肉僵硬诱发疲劳,可在开车时小幅度调整坐姿和深呼吸。
◆ 若行车途中出现疲劳、困倦症状,可开窗呼吸新鲜空气,或饮用咖啡等提神饮料。最稳妥的方法是在安全地带停车,下车活动腰腿、颈肩等肌肉,待疲劳缓解后再上路。
来源于:湖南高速警察
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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