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体市民的一封信
广大市民朋友:
过去的一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市人民积极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同舟共济、众志成城、共克时艰,奋力夺取了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双胜利。在此,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向一年来积极配合、大力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市民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流行加速,我国本土疫情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交织叠加态势,加之冬春季正是呼吸道传染病高发期,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春节临近,恰逢春运人流、物流高峰,境外回国人员增多,境内人员流动性大,聚集性活动特别是室内活动多,进口冷链食品和货物物流增大,将加大疫情传播风险。为做好节日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希望市民朋友们落实好个人防护措施,降低感染风险。
一、主动增强防控意识。养成科学佩戴口罩的好习惯,做好口罩、消毒用品等防控物资储备,养成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保持一米距、使用公筷公勺、分餐制等健康生活方式。
二、坚持非必要不聚集。尽量不要前往人员密集和密闭场所,尽量减少不必要聚会。提倡“红白事”简办,控制人数,不参加大规模聚餐,提倡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 10 人以下,有流感等症状尽量不参加聚会聚餐活动。提倡微信、QQ、电话等新时代文明拜年方式,不上门走亲访友,切实降低聚集性风险。
三、坚持非必要不返乡、不出行。倡导务工和工作的人员严格遵守现居地的疫情防控要求,在条件允许下留在当地过节。确需返陆的,请提前将返乡时间、14日内旅居史、是否从事冷链物流行业、个人联系方式等主动向所属社区(村)报备;有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从事冷链物流行业的要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返乡后严格配合属地管理管控措施;境外或国内高风险地区返陆的乡亲返陆后请主动配合落实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或社区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等措施;所有返陆的乡亲在陆期间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的,应第一时间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诊室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到人群聚集的区域。同时应及时关注全国中高风险地区实时调整情况,一旦发现与已公布的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有交集或14日内活动轨迹区域调整为中高风险地区的情况,请及时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及市疾控中心报备相关情况,如实报告相关信息,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如非必要,不要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出行旅游,如需出行,请务必了解目的地的疫情形势,并做好出行个人防护,配备口罩、手消毒液等防护用品。
四、科学审慎购买境外物品。购买冷链食品应查验追溯证明、入境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等,不购买无合格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或网购冷链食品。挑选冷冻食品要戴好手套和口罩,接触和处理完冷链食品后,及时洗手,食物要生熟分开,煮透方可食用。同时,鼓励市民朋友按照《陆丰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有奖举报的通告》(陆防疫指通〔2020〕11号),积极对违反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660-8901315。
五、主动做好健康监测。加强自我健康管理,主动做好个人及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备,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专车或步行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并如实向医务人员告知旅居史及人员接触史。
六、主动履行防疫责任和义务。每个公民都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认真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和义务,对刻意隐瞒、拒不遵守防疫相关措施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疫情并未结束,抗疫仍在继续!我们相信,在广大市民朋友的共同努力和密切配合下,一定会让您、我和我们的家人过一个健康、欢乐、祥和的春节!
最后,衷心祝愿您和您的家人平安健康,幸福美满!
陆丰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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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今日陆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