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陆丰市餐饮服务经营单位暂停营业的
通 知全市各餐饮服务经营单位:
广东省已于1月23日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响应,为了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您和他人身体健康,避免因人群聚集、聚餐导致的传染风险,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汕尾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第1号)的要求,自2020年1月26日起,陆丰市辖区内从事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全部暂停营业,具体营业时间另行通知。1月26日前已经订餐的一律取消。请各餐饮服务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否则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追究相关责任。请广大人民群众理解、支持、配合,并积极响应,尽量不聚餐聚会、走亲串友、外出就餐,共同打赢疫情防控战。
特此通知。
陆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