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告知书
广大交通参与者:
近年来,部分驾驶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驾驶车辆不遵守交通信号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规定会车,不按规定使用车灯、乱停乱放;驾驶乘坐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小客车驾驶人和前排乘员不系安全带、超员、超速、强超抢会、逆向行驶;在城市道路不礼让行人,有的甚至酒后驾驶等,这些交通违法行为,极易诱发道路交通事故,群众生命财产损失。在此,交警部门向全市机动车驾驶驾驶员告知有关事项,请本着为自己和他人生命负责的态度,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二)服从交警指挥,积极协助交警的管理工作。
(三)积极参加交通安全学习和宣传教育活动,并主动热情宣传交通安全意识。
(四)文明礼让,各行其道。
(五)按规定参加年审,年检,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六)不闯红灯,不越线,不酒后驾车、不违章会车、不违章变道、不违章使用车灯,不乱停放车辆;驾驶车辆不超员、超速、逆向行驶,在城市道路礼让行人。
(七)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须佩戴安全头盔。
(八)不管是开车还是乘车,都请系好安全带。
(九)车辆因故障等原因确不能行驶时,须立即将车辆移至不影响通行的地方,并采取必要的安全示警措施。
(十)遇交通事故须主动拨打报警电话,积极抢救伤者,保护现场。
汕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来源:汕尾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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